其实是刚刚看完麻省举办的U17的两性职场辩论xd
所以有几个点我觉得满有趣的欢迎讨论
1.性别平等是齐头式的假平等
以同工同酬的论点出发,能力完全相同的两个男女,或两个女性比较组
a.女性应该用自己的时间去补回请的生理假,用以赢回工作能力的评价。
b.生理假是法定假,考绩不得扣分
c.健康的身体是贡献的一种,就如病痨鬼拿不到好的绩效;
不常请生理假的女性贡献大于月月请的女性。
d.身体还自天生,歧视身体上的弱势即为歧视。
c 这一点其实还满有趣的,常请病/事假 跟常请生理假是否可以相提并论?
抹去男性体能上的优势或者说抹去健康女性(指生理痛相较轻微者)的贡献即为
齐头式的平等。
另一个好玩的点是双方都没有针对男女去辩论,而是就身体上的健康与缺憾去评论
我原本以为会有人提出"生理痛是缺陷"是歧视的言论,可是没有。
2.性别平等待遇是否适合所有职缺
一开始就谈男女都各自适合的职业,这一点比较没有争论
就像女性也可以当兵,但平均评价不会更高
而男性也可以当会计,但不能改变XXX会计师超过70%是女性的事实(XXX看不懂qq)
A.体力工作不该以性别平等歧视男性或更健康的人
B.左脑工作(应该是指研发 创意 之类的吧?)的光芒不会被身体缺陷或性别掩盖
这边说的体力工作不只是一般认只的粗工/服务生,而是泛指只要是接受一段时间训练,
专业性非深度的工作。
简单说就是排除掉非"你"(应该是指少数专业人员)不可的工作都被排除到体力工作。
包含门诊医生,基础工程师,政府基层人员。(意指可以立刻被取代的工作职缺。)
应该给任何人(这边是指女性)取得这份工作的机会;但提高体弱者(指生理痛)的评价
不该建立在牺牲健康者的评价。
这边我想男性应该较易认同,女生则会反对。
但是与会者认为最反感请生理假的人是那些健康的,较不需要请生理假的女性
因为这一点违反了同工同酬。
针对特定团体(弱势团体)的辅助不该使其凌驾其他人
这边举了两个例子
a. 正常上班(指没请假)的人完成了10个case,评价应与请假(生理假)但同样完成
10个case的人相同;而因为生理假只做了9个case的人,评价不该高于因为
能力原因而只完成9个case的人。
b.身障者需要补助,但补助只到最低薪资标准而非平均薪资
(这边我听不太懂,难道身障者的工资有部分是政府补贴的?)
大概是这样xd 大家怎么评价职场上的两性平等呢?
是给同个出发点 还是给同一个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