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公司可合法监听你!营业秘密监听六月启动

楼主: liscu (等待~~)   2014-06-07 16:18:14
※ 引述《damm (Anubis)》之铭言:
: → liscu:标题譁众取宠 现在信箱, msn...etc已经都被MIS掌控了 06/06 18:34
: : → liscu:监听公司分机有差吗? 一堆人又扯到鬼岛呀 劳资协议呀 06/06 18:36
: 当然有差,清朝遗民吗?
: 处在现代社会,国家该给的保障是人身自由的权利保障而不是
: 运用各种团体利益之名义来侵害个人权利。
不用扯那么大的旗子
如同马路监视器可强化举证+侦查能力, 也有侵犯隐私疑虑
"监听"此工具也是有利有弊,
你说这心态是"清朝遗民"也可, 但请自行google "美国 商业间谍 监听"
看来你真的走在历史的尖端 尖到大家都看不到了 ~~~~~
: 退一万步来说,当初国家利用国家利益的名义来运运刑法一百条,
: 将所有政治犯关到绿岛高唱小夜曲,自以为财大势大的资方团体办
: 不到用这条入罪吗?
营业秘密法十几年前就有了 求求你先搞清楚此次修正重点好吗?
十几年来 "财大势大的资方"用这条入罪了几个人呀? 不要再幻想了!!
友达 群创 MTK大不大? 一堆人去对岸, 被关了几个?
退一万步来说 无罪推定原则下 如果真的没把营业秘密传给对手
我还真不晓得要拿什么证据出来佐证?
: 这世界再多一点前朝遗民的话,法官的判决都会转弯。
: 该检讨的不是这个世界有没有什么位高权重的人在板上,而是一
: 堆烈士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自由,却在一百年后还有人大放厥词问
: 有没有差。
我打字慢 不想浪费时间 只能说维护地球和平的使命要拜托你一肩扛起了
: 知不知道现行状况,就算公司任意用理由去进行上班时间的监听,
: 都是违法的??但是所有的判决会取决于法官的心证与举证的能力。
知不知道监听一个人要花多少成本?
现行状况是这版上的版友100个里面有没有3个 "有价值"
让公司花那么大成本来监听 监听到的材料还要强到说服检查官+法官
本次修法有个重点是"域外使用加重处罚条款" 知道这什么玩意吗?
大陆现在全力扶植IC产业一条龙,
我希望这次修法可以减轻我不乐见的情况发生的机率
: 说没有问题,是自诩所有的能力都可以跟公司对抗就是了??真是伟
: 哉鬼岛,这年代还有这种这种大哉问,干他妈的越活越倒退。
我自问是大公司里越活越倒退的小小螺丝钉,
公司盯上我只会发现上班都在fb+打电话问女儿大便了没
我相信其他大部分版友也都是小螺丝钉 当然伟哉原po除外 ~~~
但是我这个小螺丝 不想因为某个可接触到营业秘密的大头或猪头把它泄漏出去
造成竞争对手的优势 公司eps掉个2块, 我的分红也不会好看
为此 我愿意接受极小被监听的风险 因为我知道若不接受
分红会受到更大的风险@_@ 甚至离乡背景的风险也会增加
当然啦 伟哉宝岛上的伟哉强者如果愿意抛头颅洒热血创一间新公司
并且在营运上轨道之后越活越前进的把所有营业秘密公开
我愿献上所有的祝福 ~~~
对了 提醒有耐心看到最后的版友 "尽信书不如无书"
很多文章为求吸睛都会夸大或断章取意 我认为本篇就是如此
事实上我认为北美智权报有许多文章都有这种问题
: : → liscu:内文提到"域外" 知道面板&LED产业的问题吗? 06/06 18:38
: : → liscu:继续幻想靠政府 靠法规, 靠东靠西就是不靠自己 06/06 18:40
: : 推 b6byc:http://ppt.cc/FARl 有说只监听公司部分? 06/06 18:49
: : → b6byc:我想应该有人连看都不看. 06/06 18:49
: : → b6byc:此外520分水岭实在超明显. 06/06 18:49
: : → b6byc:不靠政府 不靠法规, 那靠啥? 根本就是搞笑. 06/06 18:50
: : → b6byc:不过鬼岛人也不意外就是. 06/06 18:51
: : → liscu:我的错 我误会本版版友都跟立法院柯大王大 一样位高权重 06/06 19:27
: : → liscu:随时都有一堆人挂线监听 06/06 19:28
: : → liscu:我的错 原来本版版友都在IC设计 面版 LED 掌著大权, 06/06 19:28
: : → liscu:而且鬼岛上每个人都不会拿着营业秘密去投靠他人. 06/06 19:28
: : → liscu:原本520前台湾一直都很民主,很守法. 06/06 19:28
: : → liscu:法律很公平,食物都没有问题,政府不贪污,"总统为国家着想" 06/06 19:28
: : → liscu:我的错 原来靠政府靠法规 整天上网放炮就会变人生赢家了 06/06 19:28
: : → liscu:可怜我还辛苦念书工作 脚踏实地的想法这实在太搞笑了 06/06 19:29
: : 推 b6byc:关心地问上一句,你崩溃了吗? 06/06 20:02
: : → liscu:看抱怨族的文章有时真的会崩溃, 打人脸倒还好 06/06 21:27
: : → liscu:关心他人也要注意自己欧 纠咪 ~~~ 06/06 21:28
: : → b6byc:那看来还好,第一,劳基法不用靠? 所以基本工资,工时都不用规 06/06 21:46
: : → b6byc:定? 第二:监听公司分机有差吗? http://ppt.cc/FARl 法条有规 06/06 21:47
: : → b6byc:定只监听公司吗? 不监听个人私人相关通信?ex:住宅,个人通信? 06/06 21:49
: : → b6byc:第三:没听说政府不用对国内劳工负责的,因为政府执行劳工相关 06/06 21:51
: : → b6byc:法规,以及规定. 你说不用靠政府改善? 第四:台湾向下沉沦比 06/06 21:52
: : → b6byc:前任总统更快,这就见仁见智.这是个人意见.不过现今政府违法 06/06 21:53
: : → b6byc:违宪,简单例子,血腥镇压,我看不出哪条法条可以这么做.意味着 06/06 21:54
: : → b6byc:目前的监听法条,不会做不到像全民公敌那样.此外,套句马英九 06/06 21:56
: : → b6byc:爱说的,依法行政. 就算监听也是合法的. 06/06 21:56
: : → b6byc:以上简化很多,加入政策,执行,与现实等考量.我不认为你说的对 06/06 22:00
作者: azlbf (上邪!我欲與君相知)   2014-06-07 18:32:00
这篇很中肯 上面那篇还是去孤岛生活好了
作者: b6byc (oopp)   2014-06-07 18:46:00
看来还是不敢回我所写的部分,浪费我时间还逐一列出.
作者: robler (章鱼丸)   2014-06-07 18:52:00
光是看你列出来的那些就己经是浪费时间了,还回勒
作者: b6byc (oopp)   2014-06-07 19:01:00
喔,看来支持政府不用管劳工,劳基法也不用的人还真是不少.还真是第一次见到. 那可以不用回了. 没啥救.没想到真的那种政府的责任都不知道的稀有人种.难怪是鬼岛.大开眼界.看来因为物价通膨,而调整薪资的国家,根本是低等国家.继续幻想靠政府 靠法规, 靠东靠西就是不靠自己 <---正解?我看美国,日本,中国,根本比不上鬼岛. 鬼岛有最先进的思想.靠自己. 不知我外国朋友听了会不会笑,今天问看看.顺便给正解给无知的人:靠政府,靠法律,靠自己. 这些都要.光靠自己是没用的. 因为你活在社会,有政府.没想到这么简单的道理还要说. 看来鬼岛不愧是鬼岛.
作者: bandrock (jj)   2014-06-07 20:44:00
正解
作者: storier (....)   2014-06-07 20:48:00
讲到最后其实你的出发点就是自私的嘛
作者: KanoLoa (卡)   2014-06-07 23:38:00
忧国忧民才奇怪吧,这篇很忠实的陈述一般员工心态阿but到底最后是会让一般员工分红变多,还是更低薪就说不定
作者: dyt123 (dyt123)   2014-06-07 23:49:00
更低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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