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仍在A公司工作,4月底收到台积电录取纸本通知,收到OFFER当日也将
聘书回函传真回台积电。
个人于收到当日,隔天向老板提出辞呈,原告老板知想提早离职,但老板退回离职书
并希望我按劳基法20天交接后才能离职。而现在面临到一个问题是20天交接完后
约不到5天(包含六日)就是台积电的报到日。而在台积电的新进人员报到须知中
其中有一项是须缴交(最后服务机构之离职证明文件,凡在职休假者,不受理报到。)
因A公司办理离职后,离职证明须在台北公司作业,后续寄下来约为离职后的5~7天。
这段作业流程可能赶不上报到日缴交,可能会delay至报到日1~2天后才收到证明。
想请教台积电的那段缴交离职证明,并没明确说到可晚缴交离职证明,只说不能在职报到
想请教版上各位曾到台积电报到的同仁是否又遇过类似问题,且能补交离职证明的。
因离职证明上面可佐证离职日期,又或者健保转出单我可先拿到,可否用健保转出单
来佐证非在正职休假先办理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