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第一次签留任合约,对业界规定有不了解的地方,
想请教一下网友.
以下是撷取合约内容
1:约期24个月
2:每月加发月薪15%
3:若有违约,员工应支付6个月薪水给公司,不得在诉讼或和解程序上为异议.
举个例
若月薪为52200
实际多出的52200*0.15*24个月=187920
若是违约52200*6=313200
而且无比例原则,一离开就是要赔313200
怎么感觉赚跟赔不符合比例?
请教一下网友,你们的合约也是这样吗?
这样的合约算合理吗?
多谢回答.
网络找到参考用的:
久任协议书:
http://59.125.252.77/doublewin//uploads/tad_uploader/126_990315-2.pdf
如同michaelgodtw所说,我觉得也应该指的是15%的部份赔偿.
怎么会牵扯到底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