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bejun (歌德人)
2014-01-05 19:24:46事情是这样的
最近越来越不认同台湾老大的经营理念
目前准备在过年后离职,原因当然是想领完年终奖金
但由于公司是外资在台成立的新公司,一切都在草创初期
台湾老大最近讲公司都还没有营收,发年终奖金好像怪怪的
问题是
当初面试时,老大有说年终规定就是两个月
不会多也不会少
当初签约时合约有载明年终两个月 (跟月薪不同条)
请问这样是不是违背合约内容(违法)
谢谢各位~
作者:
azlbf (上邪!我欲與å›ç›¸çŸ¥)
2014-01-05 19:39:00有著名就一定要发 因为是合约内保障薪资感觉就是在试探XD
作者:
faway ( )
2014-01-05 20:25:00Offer上有,却没发的话告上去看看
作者: imafox (天杀的狐狸) 2014-01-05 21:37:00
台湾劳工真可怜,在米国一定会闹上新闻
作者:
aagg00 (aagg00)
2014-01-06 00:08:00没发真的可以上法院
作者:
Assyla (我只是居家了一点)
2014-01-06 00:21:00就试探啊,如果你们是劳工就发,没反应的奴隶当然不用照顾
作者:
wartwo (wartwo)
2014-01-06 01:46:00那个老大是想把你们的年终都坑了,然后当作绩效发给自己。既然合约有记载,国外总公司一定有记录。又不是花他的钱,
作者:
wartwo (wartwo)
2014-01-06 01:47:00干吗做这种让大家对他不爽的事,一定是想吞到自己的口袋。赶快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