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光停工!高市:不准放无薪假或资遣劳工
李鸿典
2013年 12月 20日 17:18
.日月光 命运未卜(1) 高雄市环保局20日上午与高雄市长陈菊和相关局处研商裁定是否
处分日月光K7厂停工,预定下午公布裁处结果。图为K7厂员工上午休息时的闲聊画面。图
文/中央社记者董俊志 102年12月20日.记者李鸿典/台北报导
针对日月光半导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厂因排放废水,经高雄市政府环保局勒令停工后
之相关劳工权益,高雄市政府劳工局今(20)日重申,日月光公司未落实环保措施,非法排
放废水遭令停工,为归责于公司之事由,并非因为经济不景气等不可抗力因素,依劳委会
订颁“因应事业单位受景气因素影响,劳雇双方协商减少工时注意事项”,公司不得实施
无薪假,薪资要照给,亦不得据此资遣劳工。
日月光公司去(101)年总营收近2千亿元,税后净利有166亿元,公司并无亏损情事,因
此即使公司K7厂遭受停工处分,以目前该公司仍有对外征才及扩厂计画而言,亦不符业务
紧缩之要件,仅为企业经营应承担之风险,仍应给付劳工停工期间之工资。
日月光公司于停工期间不得实施任何无薪假、资遣、减薪等损及劳工权益之行为,而高雄
市政府将来检视日月光复工计画时,也必将停工期间对于劳工权益之保障列入审视条件之
一,以落实保障基层劳工之目标。
劳工局指出,经济部加工出口区为经济特区,依现行法令规定,地方政府目前无法对经加
区相关事业单位,进行劳动条件检查、安全卫生检查及劳资争议调解,但为维护日月光公
司员工权益,若该公司于停工期间执意违反相关劳动法令资遣劳工,或其他损及劳工权益
之情事,劳工局会动支劳工权益基金专案协助,为劳工争取应有权益。
劳工局同时呼吁中央政府权管机关,对于本案应有积极作为,应要求日月光公司尽速与工
会及劳工进行预防性协商,并签订团体协约,以降低劳工心理疑虑,给劳工一个健康、安
全而稳定的工作环境。
劳工局也呼吁,日月光公司应尽速改善环境污染问题,并遵守法律暨劳动契约,保障劳工
,不得放无薪假及解雇或资遣等损及劳工权益事项,确保环境保护永续经营。
http://www.nownews.com/n/2013/12/20/106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