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目前在竹科某科技面板厂担任做二休二技术员,公司一直以来有项规定让人觉得很不公平,就是关于台风假的定义!
因为本人目前在夜班,公司对于台风假的定义就是如果当日宣布放假的话就只算到十二点而已,隔天早上就必须使用自己的特休去请假,当然如果有上班的话加班也只算到十二点。
这样相对日班而言不是很不公平吗,也有询问过朋友,朋友的公司是夜班当日如果有出勤是算整日加班,未出勤也不需要用到自己的特休!
所以想请问一下各位乡民这种规定算是合理的吗?
是不是有很多公司都是这样定义的啊,毕竟台风假最危险的就是上下班期间,日班夜班一样冒着危险上班,为什么他们可以算整日加班,而夜班确只能算半天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