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其他职缺的陈述还蛮无言的
"本工作录取之后,需要以派遣方式试用三至六个月,如果试用成功,才会正式录用。
此为本公司行之有年的制度,同仁于转为正式员工时,会依照试用期表现,重新叙薪。"
三到六个月后还要再谈薪水,这样月薪没保障,年薪也没保障,感觉凹很大...
※ 引述《TIC05 (悠闲过生活)》之铭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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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缺来源(我就不备份了)
: 我自己总结几项
: 1. 需要有美国人般的英文能力(还特别标注不可以有台湾腔!)
: 2. 需具备下列证照(没注明要全部都要,应该是其中一项就好?)
: 国际专案管理师PMP 、助理国际专案管理师CAPM 、中华专案管理师CPMP
: IPMA Level C,Project Manager 、IPMA Level D,Project Associate
: 研发专案管理师认证
: 3. 要能随时出差(一年累积时间三个月以下)
: 4. 要能在美国开车(我觉得这个算简单)
: 其他就请客位看官自己看囉
: 有没有强者要去面试的?回来跟大家说一下这样的条件薪水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