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982798.shtml
原文:
福华电子张姓工程师读研究所时,向公司申请26万元奖学金,签定毕业后需再服务3年
,却在毕业3个月就离职;公司认为他违约,提告要求连本带利还钱。新北地院考量他离职
是出于生涯规画,判张赔偿15万元。
据查,大同公司董事长林蔚山创立的福华电子公司,研发LED灯具、LCD模组、
开关等电子精密仪器,近年来转向研发绿色产品。
判决书指出,张姓男子2003年到福华电子电子研发部门工作,2007年希望进修学习,
申请奖学金到台北科技大学念硕士。
张男去年3月拿到硕士学位,不满公司要求他签罚金500万元的保密合约书,6月离职。
福华电子认为张男不愿贡献所学,执意离开,向张和林姓保证人共求偿26万奖学金。
张男主张志愿书规定应该是“签约起3年”要在公司服务,他服务8年半,自认没有违
约,且常彻夜赶工,开发许多新专利,公司却要连本带利讨钱,他不能接受。
法官审理认为,张3月毕业,6月就离职,确实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