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借用这篇。因为标题类似~
我最近收到 台南UMC offer confirmation,也有确定的签约金(M for 两年)及月薪数字。
当时HR用电话先让我知道OFFER的内容,而算起来月薪*14 + Sign-up bonus(M/2),
才有达到我当初给他们的期望值。
所以当下是没有很不满意也接受了,并请他寄纸本(已收到)。
但这两天回乡扫墓,与几个比较亲也是在电子科技业亲戚提起我这offer大概的内容,
他们觉得月薪就是月薪,签约金就是签约金,怎能混在一谈当作年薪去算...
我猜想他们觉得加在一起不妥的原因是:
签约金有签约金对于公司本身的作用(对于受雇者的约束),
月薪当然就是对于你一个月来工作的报酬。
我知道这见仁见智,毕竟签约金也是笔收入。
但这有让我想到我是否当初听的时候,天真地就把这两样混在一起去算年薪.
因此在这想听听这里前辈们的想法 及 对这两项数字的解读。
也可站内信!! 感谢!!
※ 引述《aspir2567 (飞人机也)》之铭言:
: 小地私立科大机械硕士毕业,很幸运在退伍前面试到设备工程师ㄧ职
: 并在退伍后直接进到公司上班,可能因为太赶当天报到才拿到OFFER
: 之前有在版上看到南科联电有些OFFER有提到两年一签的签约金
: 问到同期进去的都有在面试时提到
: 所以想请问是关于签约金的问题是会直接记驻在OFFER上
: 还是等试用期过后才有正式签约并拿到签约金
: 因为同期某国立科大学士有说到OFFER上有提到
: 请各位大大解惑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