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收到两份offer,里面都有聘雇同意书
并且在邮件里面都有聘雇同意书缴交日期(3/7以及3/10)
同意书大概内容就是
"如果人员缴交同意书之后又没有如期报到
公司拥有资格向内政部申请取消役男受训资格之类的...etc."
但是事实上我有收到我心理第一志愿的备取通知(HR通知)
说最晚三月中会通知,问我有没有意愿等,我当下当然是说好
但是如果向甲or乙公司递交同意书之后是不是就算是一切定案了
毕竟配对是在4/8号才开始,所以是不是在4/8号前都算是考虑时间?
有人有相同的经验或是有人可以帮忙回答吗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