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shsbug (只记得无敌铁牛)
2013-02-22 11:59:52※ 引述《luke72 (ccc)》之铭言:
: 回文比较清楚...
回文比较清楚
: 搜寻 /试用 就可以找到二十几篇,其中还有试用期违法做标题的
: 之前也有过置底,版标,就是要再次尝试洗刷大众根深蒂固的观念 "试用期"
: 只能说台湾的劳工教育真的是非常缺乏
认同
: 当然有问题发问是很好,因为真正可怕的是被压榨还觉得理所当然的大多数劳工 orz
: (之前见过22k,半夜,假日,过年都在加班,还觉得这很正常的劳工...)
不认同 工作百百种
本薪低 靠加班费撑收入
或是逢年过节还要上班的工作比比皆是
客户&消费者有需求 就会有人愿意赚这笔钱
: 废话说完了,回答你的问题
: 劳基法没有试用期,薪水就是薪水,劳委会也有一再发新闻说试用期违法
: 虽然它说的是资遣费的部分,不过薪水也适用
: 1. 三个月之后调薪,叫"加薪",而不是试用期过所以调回正常薪水
: 2. 试用期满之后加薪,叫"画大饼"
只要劳动契约或offer上有载明试用期后的薪资异动
并征得劳方同意即可
: HTC去年也说高分红,结果发几颗卤蛋应该大家都知道,还没有筷子
: 我之前公司当初也说年年调薪,分红,年终至少两个月
: 结果股东会开完就变成,除了董监事酬劳外,上述员工部份全部加总为鸭蛋一颗
: 扯远了,总之别相信这种鬼话,纸上的数字才是一切,多久之后调薪只能当梦
: 反正先把人骗进来,之后就记录,想走也不好走 (工作三个月离职会很难找工作)
: 我待过的几间公司,没有一间试用期满就调薪的,甚至全公司加薪,就我未满一年没加
: 至于当初口头说试用期满调薪,结果没调,第四个月还是拿offer写的钱,有无违法?
: 劳基法没试用期
这就是重点
白纸黑字才是一切 口头说的听听就好
: 3. 它开54k,offer上写明54k,那你第一个月就该拿这个数字
: 没有试用期内只能先领22k这回事
: 若offer上54k,可是存摺只出现22k,然后HR又告诉你说因为试用期所以拿不到全薪
: 那恭喜你,白纸黑字铁证如山,找律师索赔吧
: 不过通常大公司不会干这种蠢事,画大饼骗骗不懂的居多
正确
: 最后附上两本故事书,虽然官员跟大老板看这两本都以为在看joke板
: http://laws.cla.gov.tw/Chi/FLAW/FLAWDAT01.asp?lsid=FL014930
: 还有这个
: http://laws.cla.gov.tw/Chi/FLAW/FLAWDAT01.asp?lsid=FL014931
最后重点
试用期不违法 是属于契约自由
假试用期之名 却违反劳基法规定的试用期各种名目才是问题
比方说如不录用不发给资遣费
试用期间薪资低于法定基本工资 或是低于约定薪资但未征得劳方同意
试用期间不支薪、或是没有加班费
另外你推文举的例子并不好
有工作就要给薪水是于法有据 不是说双方约定就可以不给
契约一样不能违反法规和善良风俗
下次建议换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