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AM厂美光、尔必达、瑞晶结合案 公平会不禁止
NOWnews – 2013年1月2日 下午3:09记者曹逸雯/台北报导
针对DRAM大厂美商美光科技将挹注资金收购日商尔必达公司股份,并取得尔必达公司及其
子公司所持有的瑞晶公司股权,并购买瑞晶已发行普通股股权结合案,公平交易委员会今
(2)日委员会议决议,经综合评估,其结合整体经济利益大于限制竞争之不利益,因此
依公平交易法第12条规定,不禁止其结合。
公平会指出,这项结合案完成后,市场占有率总和虽然会提升为全球第二位,但市场上仍
有三星公司、海力士公司等业者与其竞争,且其结合后的占有率与排名第一的三星公司4
成多的市场占有率仍有不小差距,而与海力士的市占率则属相当,仍需面对三星与海力士
的定价牵制或价格破坏竞争,且目前尚无积极事证足以认为结合事业与其竞争者以相互约
束事业活动或采取一致性行为,使市场实际上不存在竞争之疑虑。
至于参进门槛部分,公平会表示,DRAM产业属一资本密集产业,无论是资金与技术,都存
有一定门槛,且经调查,DRAM产品因国际贸易障碍低、全球产品规格化及全球均有供应商
及客户,如任一集团提高其DRAM价格、获取不合理利润,买方都可以转换交易对象,因此
尚有箝制结合事业提高商品价格的衡力量。
公平会并表示,美光、尔必达结合后,全球DRAM市场将形成三星、海力士及美光公司三足
鼎立趋势,有显著限制竞争之疑虑,公平会另考量整体经济利益,包括美光资金援助尔必
达,避免其因垂危破产而退出市场致市场竞争减少,并避免市场因竞争减少趋向集中,而
有价格上涨,不利消费者之疑虑,以及上下游业者多持正面肯定态度,同时,产业主管机
关经济部工业局也认为应会增加台湾厂商代工产能,使台湾内存产业布局较为完整,提
升我国半导体产业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