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dm3201 ()》之铭言:
: 昨天面试
: 在填写先前工作经历时
: 我习惯将前公司主管的姓名及连络电话保持空白
: 其目地也只是单单认为涉及个人隐私,不想造成前主管的困扰
: (并非怕前公司给予本人不良评价)
: 结果就在刚刚
: 昨天面试公司的人事还特地打来
: 要求我留前公司主管的姓名、连络方式...
: 若给的话,就必须先知会前主管一声 (我都以经离职了,还这样打扰真的不好意思)
: 这...到底要不要给呀?
我这份工作也是碰到一样情况,就乖乖给了,还是给手机号码
但我有跟他说可能要晚个几天打,我先通知我前老板
没想到他直接打到公司...(这年代google很好用,但我还没跟我老板说)
老板不在,转给我以前同事(因为他是老板的侄子)
喇赛几句问问之前在公司表现的情况
就结束了,也没真的联络到老板
之后就拿到 offer
一般都是HR联络,通常也只是把你的到职表格勾一勾而已
找不到人,有个认识你的人聊一聊确认你曾经在这工作过,有正面评价
差不多就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