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法院可能对友达光电涉及联合操纵液晶显示器(LCD)面板价格一案,判处10亿
美元罚金,2名主管10年徒刑,果真如此,将打破美国反垄断案多项纪录。
“华尔街日报”(Wall Street Journal)报导友达光电一案,标题为“可能打破所有反
垄断案件纪录”。
报导指出,本案判决在许多方面都诚属稀有案例,不只在金融面。政府要求的罚金数目是
1999年美国史上单一反垄断案件最高罚金5亿美元的1倍,也就是10亿美元。
根据报导,美国政府求处友达的罚金也几乎是司法部上个会计年度反垄断罚款总额的1倍
,不仅如此,还高于2008年7家亚洲面板公司垄断案总罚款8亿9000万美元。
“华尔街日报”指出,这7家公司包括韩国LG、日本夏普都同意认罪,友达则选择进入司
法审判,极少公司做此决定,因为在定罪后,可能面对极高罚金。本案陪审团认定友达在
LCD操纵价格上的不当利益超过5亿美元,司法部因此决定处以10亿美元罚款。
另外,司法部对熊晖与陈炫彬各要求判处10年徒刑,也远高于反垄断法定罪者最高刑期:
4年。
熊晖与陈炫彬的律师认为,司法部要求的刑期不具正当性,尤其其他面板厂主管人员被告
认罪后,徒刑都不超过14个月。
报导说,友达认为可接受的最高罚款为2亿8500万美元,甚至应该更低,而美国司法部是
因为友达坚持法院见,才处以重罚。
【2012/09/20 中央社】@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3/737714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