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的推文内容,看起来有点似是而非。整理一下我的看法给原po参考。
聘书是一般的说法,法律上来说呢,是雇主(雇用人)跟原po之间的雇佣契约
的一项参考文件。不过,雇佣契约通常是在员工报到的那一天,才会和雇主签
订的。而且,收到聘书的人,也有很多人没去报到,并不会有违约的问题。
所以,收到纸本聘书并不代表雇佣契约已经成立。
那么,纸本聘书代表什么呢?在法律上,称之为“要约”。要约人提出要约,
是表示他有缔结契约的意愿,而且必须受到要约的拘束(民法第154条第1项参
照)。
收到要约的人,如果承诺了(就是答应的意思),雇佣契约就成立;但就算还
没承诺,要约人在一定期间内还是受到拘束的。
以本案来说,该公司寄出聘书,如果原po有回传承诺,契约就成立;但就算原
po没有回传承诺,除非原po明确表示拒绝聘书,否则该公司不能任意“取消录
取”。
请原po先想好几个重点:
1. 留任原公司吗?
虽然已经在现职公司提离职,但看来还可以留任,不过现职主管心中难免会
有疙瘩在,要不要留任,请原po自己判断。
2. 想去新公司吗?
新公司当然还是找得出职缺给原po,但难免挡到内部轮调的人,这种气氛下
去新公司到底好不好,现在很难猜想。原po还是要自己判断。
如果原po已经有决定了,处理的方法很简单。
若原po想去新公司,只要写一封回信给新公司,说妳已经收到纸本聘书,他们
不能任意取消,妳将会依聘书准时报到,公司必须依聘书提供职缺给妳。新公
司人资单位只要去问法务,法务就会劝人资让妳报到,让妳去上班只是小事。
万一事情闹大,对公司反而不好。
至于原po想留在原公司等领完中秋奖金再说,我是觉得这样比较不好。假如新
公司报到日期在中秋节之前,原po没有理由要求延后。再说,原po既然已跟原
公司提过离职,如果现在说不走了,等领完中秋奖金后又提离职,实在不是好
做法。原公司会觉得:早知道一开始就让妳离职。但如果原po本来就说好中秋
节后才离职,当然没问题。
如果原po决定不去新公司报到,也可以,毕竟曲在新公司。那么原po可以向新
公司请求什么呢?假如原po继续留任原公司,有什么损失?新旧公司的薪水差
异吗?这个损失不能说是新公司造成的。原po可以要求新公司依聘书内容提供
职务,但恐怕不能主张“留任原公司而要求新公司补贴薪水”。
万一原公司不同意原po留任,事情也很简单。原po只能要求新公司依聘书内容
提供职务。如果新公司不同意,而且原po一直找不到新工作,那么,这段期间
记得持续向新公司说“我要报到”,如果新公司一直拒绝原po报到,在原po找
不到工作的这段期间,就算没去新公司上班,仍然可以向新公司要求薪水。
最后,万一新公司不给原po报到,原公司也不同意原po留任,但原po在新公司
报到日前,若找到了另一个工作而且也去上班了,就算这个工作的薪水比不上
拒绝原po报到的公司,因为是原po自己的选择,恐怕也不能请求赔偿。
以上意见请参考。
※ 引述《abc80076 (abc80076)》之铭言:
: 各位大大好,最近遇到了个问题想请教大家
: 小妹近日得到了一份聘书
: 人资于上周三(08/22)于电话通知录取,隔日(08/24)寄出聘书电子档
: 于是周五我就跟主管提出辞职的事情,后来也收到纸本的聘书了
: 但是今天(08/29),事隔一个礼拜
: 接到对方人资的电话说,原本开放的职缺要改用内部轮调的方式
: 用内部的员工去补那个缺,所以暂时没有开放职缺了><
: 请问各位大大,纸本聘书应该具有法律效用吧?
: 如果对方单方面想解聘,我有办法维护我的权益吗?
: 毕竟我为了面试也请了两天假,过三关面试= =~
: 而且也跟现在的主管都提离职了...
: 或是对方若开放其他职缺给我,但是我不满意呢?
: 感谢大家的意见^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