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县教育处发公文“教师在校园应关机” 全教产批撤回荒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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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教育产业总工会日前接到屏东县政府教育处在今年12月5日发函给县内各国中小、高中
,要求教师在校期间内应以“关机”并限制拍摄录影,“若要在教学现场拍摄前,应提出正
当目的充分告知,且必要时取得家长同意”,全教产痛批,此一政策荒谬不当,且未与教师
团体讨论,请撤回荒谬规定。
全校产表示,此一政策荒谬不当,未与教师团体讨论,管不了学生上课玩手机、玩智慧手表
、上课未经老师同意擅自录音录影,不敢订定管制学生带手机到学校、不敢订定罚则,却先
禁止老师开机,综观全台,仅屏东县如此限制。
屏东县府教育处表示,县府依教育部所订“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校园行动载具使用原则”提醒
学校有关校园行动载具的管理相关作法供学校订定管理规范参考,适用对象包含全体教职员
工及学生,并非针对特定身分对象加以限制。
教育处表示,建议学校依校园实际需求,邀集教师、家长及学生代表共同讨论,研议包含申
请程序、使用时机及管理方式等事项,经校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告实施,以兼顾教学现场运
作与校园秩序的维持。
教育处表示,记录教学成果及兼顾肖像隐私,防范教师个人未经同意的“随意拍摄”与“外
流”,以符合个人资料保护法与肖像权规范,建议学校对教学必要的纪录,如要在社群媒体
公开学生照片,必要时应取得家长授权同意。
全教产表示,屏县新规定对教师严加管制却放任学生使用手机,标准不一,本末倒置。此规
范与教育现场脱节,教师一方面被要求提交交通安全教案、性别平等融入教案、海洋教学教
案,和教学成果与活动纪录却不得拍照录影,要求教师期末缴交“学习课程实施成效评鉴表
”,表格内需附上大量教学照片,相关校务评鉴和各种评鉴也都需附上照片,教育处没有接
地气,与教学现场实际操作完全矛盾。
全教产理事长林蕙蓉说,老师下班后,却被期待24小时待命,形同没有“离线权”,劳动权
益遭侵犯;此外,屏东县政府教育处未要求各校经教师、学生代表、家长讨论校园行动载具
规定,却擅自迳行公告实施,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正义。
教育处指出,依照教育部所订“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校园行动载具使用原则”,该原则108年
制定,距今有一段时间。加上近日有接到民众检举反映老师教学照片放在网络上,牵涉到学
童的隐私与肖像权,才会再发文提醒学校。
有基层老师认为,教育处真的是因噎废食。也有校长认为此举不妥,也会加强与老师间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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