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robel (幼稚教育之父)
2025-03-21 22:50:06这个月经题其实板上早就有老师整理了
板上a Juhnhood 老师的文章蛮详细的
新北市教师会这篇也有很多重复案例
https://reurl.cc/EV2Rdg
简单来说你去站导护 如果涉及到走出去挡车 你就是违法 违反道路交通条例
因为你的指挥导致伤亡 你就是犯罪 犯了刑法 过失致死/伤害
你在站导护班上有学生受伤 你就是渎职
唯一无罪的案例就是没去导护但有两个学生被撞死 法官判无罪
因为这就是肇事司机跟学生自己的官司问题
再说一次
当你站上去马路管车管人的的那一刻 你就是自己违法
一旦出事 正常的法官也只能判你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