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校长判刑还可遴选!教团批教育部怠惰:

楼主: zkow (逍遥山水忆秋年)   2024-03-26 11:03:39
校长判刑还可遴选!教团批教育部怠惰:尽速公布不适任样态
ETTODAY
记者杨惠琪/台北报导
全国教育产业总工会今召开记者会指出,澎湖县外埯国小校长许有志因校园工程弊案,被
澎湖地方法院宣判有期徒刑1年6月,缓刑4年,竟还可钻现行法规漏洞,继续参加113学年
的国小校长遴选,批评教育部行政怠惰,罔顾去年“国民教育法”修法规定,迟迟不公布
“不适任校长”样态。
全教产理事长林硕杰指出,澎湖县西屿乡外埯国小校长许有志,在2020年办理学校视听教
室地板工程,疑未依行政程序完成招标,就请特定厂商入校施作,遭检举送交廉政署南部
地区调查组调查,被澎湖地方法院宣判缓刑。
林硕杰说,许有志牵涉弊案竟还参加113学年校长遴选,全教产质疑县府包庇,县府竟搬
出教育部函释“国民中小学校长主任教师甄选储训及介聘办法”第10条规定,因判刑失去
校长甄选资格者,是指取得“候用校长”资格者,许有志已是现任校长,因此不适用此规
定。
与会的立委罗廷玮批评,教育部一纸公文等于是给涉案校长的特赦令,不适任校长比不适
任教师对教育的伤害更大,因为不适任校长会影响整个学校、教师,进而影响每个班级,
要求教育部尽速研议相关规定。
林硕杰指出,“国民教育法”第 17 条有关学校校长“不适任事实之认定、处理方式及其
他相关事项之办法,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条文,已于去年 6月修正公布,9个月过去,
教育部却迟迟没有公布“不适任校长”认定等相关规定,“如果这不是怠惰,那什么是怠
惰?”
林硕杰表示,校长身为一校之长,应有更高的道德标准,若未依法行政、避法卸责、轻率
枉法,视法律于无物,如何能做师生的榜样、领导学校,呼吁教育部尽速拟订“不适任校
长”的认定与处理方式。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326/27073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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