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有幸考上国立学校正式,但在叙薪上遇到些困难
先叙述一下背景:
106学年度
国立公校代理190
107学年度
私校专任190
108-110学年度
离职念硕班
111学年度
北市公校代理 8-10月210
11月拿到毕业证书245
而今年考上正式后,人事根据教师待遇条例11条第2项第1款,因为担任过私校专任,由19
0起叙,两年公校代理,取得硕士跳3级,核叙260。
然而若是有一位代理教师,和我同样经历与年资,则不受该条文约束,将以硕士245起叙
,并采计两年公校代理年资,私立190因职务不相当不提叙,核叙275。反而代理教师更高
?
而在去年也有老师遇到同样的问题,然而没有下文,在此附上数据库连结。
https://www.skyman.url.tw/document3/1110111627.pdf
不知道这位高老师是否有在板上?开示后续处理结果。
学校人事虽认为不合理,明示暗示要我提起诉愿抑或申诉,也有试着函文请国教署核释,
大意是我不要那一年私校年资难道不行吗?然而国教署只回了篇废文,完全文不对题。
虽然一级薪水相差不多,但考虑到明年行政加给290和275又有差,加起来确实不少。因此
想借板问问是否有老师遇上同样问题?是否有成功争取到?若是需要申诉,有什么管道可
以协助写申诉状抑或是相关咨询呢?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