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隔壁班导师都是中年级导师,隔壁班导师最近因个人因素会经常在周五请假。
他是用调课方式把周五的课全部调开,早自习时间他会出现先处理级务和批改作业,
然后要求我帮他看下课时间,并希望我帮他在请假系统按代理人。
我自己的想法是:我自己是导师,也有自己的班要看,无法同时看顾他们班学生。
所以委婉拒绝他,请他找行政或科任老师代理。
但隔壁班导师觉得“只是看一下下课时间又没什么?”
我觉得同意代理就表示要对他们班负责,我无法同时看两个班,即使是
只有下课时间也一样,所以委婉拒绝他。我也请教过人事主任相关法律及责任问题,
人事主任回复竟然和隔壁班导师一样,只是在系统按个代理人又没有什么?
下课去隔壁帮她看一下而已还好吧!我问人事主任,那如果下课班上孩子出意外
责任归属问题?人事主任则回复无解。
我想请教版上的各位导师,我的想法有错吗?是我不通人情吗?
是否有相关的法条或案例能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