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符合介聘14条第2项,学校能挡介聘吗?

楼主: kilakilakila (kilakilakila)   2021-08-19 16:50:55
大家好,先叙述我目前的状况:
1. 我在109学年度考上全国联招(服务学校在台湾本岛,非偏乡、非客家地区、
非原住民重点学校)
2. 我的学校在A地,先生的户籍地及工作地均在B地。
先生目前每天通勤来回A、B两地近四个小时。
“介聘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请介聘至其他学校,不受第一项实际服务满
六学期规定之限制:
二、于现职学校实际服务满四学期以上,因结婚,或生活不便有具体事实。
目前想依第十四条第二项的第二个情形申请111学年度的介聘,
在这样的情况下,
教评会或校长可以拒绝我的介聘申请吗?
会这样问的原因是我们学校的风气比较保守,
先前向人事室问起这个规定时人事主任说:“你才来两年就要走喔?”
所以会担心学校会挡。
目前的想法是开学后去拜访教评会委员说明我的状况,
请他们成全。
但若学校要挡的话,
学校这样是于法有据的吗?
恳请大家解惑,谢谢大家。
作者: institutrice (fantasy)   2021-08-19 17:05:00
看学校氛围~通常是不会挡啦有具体事实可以陈述通常都会被同意
楼主: kilakilakila (kilakilakila)   2021-08-19 21:10:00
了解,谢谢老师们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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