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加穿御寒衣物 教育部:不得规定冷到几度
(中央社记者陈至中台北15日电)台湾青年民主协会公布一项调查,超过8成学校不符教
育部于民国109年8月修订的服仪原则。教育部今天再发函全国中小学,具体要求各校不得
限制“几度”才能加穿御寒衣物。
过去学生要穿保暖衣物,必须塞在制服外套内,教育部于民国109年8月修订“高级中等学
校订定学生服装仪容规定之原则”,规定在天气寒冷时,学校应开放学生在校服“内”及
“外”都可加穿保暖衣物。
不过,台湾青年民主协会与脸书专页“台湾也有一个腾讯”合作高中以下御寒衣物外穿调
查,昨天深夜公布调查结果,发现84.3%学校违反教育部规定,许多学校仍要求将羽绒衣
、大衣等都须塞到校服外套内,或是限制学生戴围巾、毛帽、手套等。
由于服仪原则没有明订什么状况下算是“天气寒冷”,青民协调查发现最多学校以严格的
摄氏10度以下为标准,也有规定11到15度间。
教育部次长蔡清华日前接受中央社采访表示,服仪规定“不要那么僵化”,不一定非得规
定要冷到几度,只要学生反映太冷的时候,就应该同意添加保暖衣物。
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今天正式发函给各县市教育局,除重申去年8月新修订的服仪原
则外,更具体指出,考量学生对天气冷热感受及身体状况,存有明显个别差异,学校不得
限制气温“几度”才能加穿御寒衣物,应由学生主观感受判定。
另外,学生可依自身感受,选择穿着长短袖或长短裤校服,不受学校“统一换季时间”影
响。
教育部在函文中,要求各县市教育局督导所主管学校,即刻检视校内规范,如果不符现行
法令,就应修正。教育部同时要求各县市畅通学生申诉管道,维护学生权益。(编辑:管
中维)11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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