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鉴于近期修法,12岁以下学生将不再有法律处罚,
不再送少年监护所也不会上法庭,将直接送回学校,
那么我想问各位正在教甄ing的老师,
若口试委员问:
1.假设有一天你新接任之学生在校外杀人及强暴,
面对这样的学生,在不影响该生学习权益及人生自由情形下,
你将如何辅导他?
2.若其他同学从某些管道得知此学生之行为,
并以异样眼光看待该生,你会作何处置?
3.若其他同学之家长得知,
并同样异样眼光看待,且由于你是新任教师,
因此家长认为你无法驾驭此学生而向你提出质疑,
你会如何回应或面对家长?
以上,相信支持此法案的教师应该能轻易解题,
你会如何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