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代理教师申请婚假延后

楼主: hsun003 (hsun)   2020-03-03 13:31:08
各位老师好
本人于今年一月登记结婚
原本预计四月要去欧洲蜜月
但最近肺炎疫情升温
欧洲各地也开始出现许多确诊病例
旅行社、机票各项损失先不谈论QQ
现在可能会取消行程
上签呈延后请婚假
依据教师请假规则第三条第3款:
因结婚者,给婚假十四日,应自结婚登记之日前十日起三个月内请毕。但因特殊事由经学校核准者,得于一年内请毕。
依据代理教师聘约办法第5条:
中小学聘任三个月以上经公开甄选之代课、代理教师,其服务成绩优良、符合学校校务需求,且具第三条第三项第一款资格者,经教师评审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得再聘之,再聘至多以二次为限。
想询问的是:
1.因代理教师聘约至七月份(现在聘约)
依据上面两个法规
假设现任校长同意婚假于一年内请毕
而我也继续在原学校接聘(新聘约)
在这样的情况下
我的婚假可以延到下一个学年度(一年内)使用吗?
2.假设我继续留在原学校接聘,会因为新学年度换了新校长而不让我请前任校长核准的延后婚假吗?
3.若我下个学年度在别的学校接聘,是否可以请已经延后的婚假呢?
以上三个问题,不晓得有没有老师曾有相关的经验可以分享,或是有老师可以替我解惑,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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