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公教退抚基金何时破产? 请林万亿政委别再

楼主: NFTU (全教总)   2019-12-10 11:07:03
【全教总新闻稿】 发稿日期:2019年12月06日
公教退抚基金何时破产? 请林万亿政委别再欺瞒国人
行政院年金改革办公室今日发新闻稿说明公教年金破产时间,指责全教总片面引用数
字,还点名全教总理事长关于质疑政府负“最后支付责任”的说法是杞人忧天、误导视听
。全教总特提出白纸黑字,让国人看清楚是谁在欺瞒国人。
首先,关于公教年金何时破产,108年5月23日的公教退抚基金精算报告白纸黑字写得很清
楚。在该精算报告书的第209页的表10-16挹注款拨入后基金财务状况汇总表(附图)就明白
列出基金余额开始出现负数 (破产) 年度,以目前费率12%,破产年限是公务员130年,教
职员129年。假设费率开始逐年调高到18%,破产年限才是林万亿政委所说的公务员141年
,教职员136年。问题是:费率提高了吗?政府已编列预算了吗?如果目前费率就是12%,林
政委怎么能够说全教总是片面引用数字呢?
事实上,“今周刊”在今年6月5日就已经根据精算结果,报导公教退抚基金“现在只是晚
十年破产 退抚基金四年内须再改一波”,所以这是大众已知的事实。且林万亿政委还记
得当初修法时估算的破产年限分别是140年及139年,但这是108年开始逐年提高提拨费率
到18%的结果。可是政府有落实这项改革吗?因此,请林万亿政委不要再欺瞒大众,等政府
编列了提高费率的预算后,再来说明公教退抚基金破产年限也不迟。
其次,关于政府负“最后支付责任”的争议。林万亿政委分别提出“公务人员退休抚卹基
金管理条例”(下称:退抚条例)第8条、第5条的规定,来说明政府负最后支付责任。这不
禁让现职公教瞠目结舌、哑然失笑。林政委,你是忘记了,还是害怕想起?!公教人员的退
休金给付、退休条件、补偿金都是法律明文规定,在您的主导下说改就改,甚至与退休给
付无关的(在职公教)补偿金全部删除。您叫公教人员如何相信你所说的法律规定?!
即便有法律规定,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于当政府不按照退抚条例第8条、第5条的规定执行、
担负支付责任时,是否有违法、违宪而得以追究?!按照大法官会议的解释(783号)恐怕不
是如此,兹说明如下:
一、783号解释并未追究政府未按精算结果提拨费率的责任,亦即政府违反退抚条例第8条
的规定是不用负责的。
二、783号解释理由一,指出政府于“退抚基金不足以支应退抚给与时,始拨交的补助款
本息……,就此财源产生之财产上请求权,立法者得有相对较高之调整形成空间,本院…
…应采为较宽松之审查标准。”本段话的意思就是政府违反退抚条例第5条的规定,只要
能说出理由(如:财政困难),也不构成违法、违宪。
三、就提拨费率政府负担的65%部分,783号解释理由一同样认定“是否发给……立法机关
有一定立法形成空间。”甚至在理由六(二)举了例子说明,政府减少发给的底限是“个人
在职时提拨之最大费用额”,亦即底限仅是个人提拨的35%费率的给付。
有了大法官解释的背书,政府爱怎么改,就怎么改。这也是全教总于11月29日召开记者会
,问各组总统候选人:“你认同大法官783号解释吗?如何确保年金不再砍?”的主因。年金
的问题也许错综复杂,但唯一的真理是如何确保财务稳健。全教总是支持年金改革的组织
,目的是为了基金永续,不是帮政府背书。所以,我们更要追究政府不依法执行的责任,
并要求政府负起支付责任。
如今,林万亿政委以不符合事实的数据和论述来指责全教总“片面引用数字、误导年金改
革后的财务状况”,我们摊开白纸黑字让数字说话,更希望和林政委就年金来场公开辩论
,让所有公教了解年金真相,让社会大众看看是谁在“误导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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