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好
想请问一下关于介聘的几个问题~
我去年2018考上高中正式
目前是第二年。北部人考上高雄学校。
[今年4月份教育部有发布介聘规则的但书.
因结婚或是生活不便可于满四学期提出介聘申请、不受六学期限制。]
我的例子是已婚且北到南任职并租屋~到明年2020/06满四学期,想请问明年2020/02我是
否可提出介聘申请?又学校可否拒绝介聘申请?再来明年2月介聘时如果申请育婴留停.是
否符合但书的四学期(2018/08-2020/01在职+2020/02-2020/07育婴留停)
(会发问此问题是因为本校人事回复无收到相关讯息故维持六学期介聘申请)麻烦各位老
师先进、人事相关或是教评会.可以给予正确回复先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