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进好,今年小弟有幸考上某县市正式老师,八月一日也正式接手新任务,
然后今天接到前代理学校(非同县市)叫我补修之前所写的课程计画,我感到疑惑
的是:我不是已经拿到离职证明书和服务证明书了,也就代表我已经离开前单位了,为
何现在都8/7,还叫我修之前的课程计画,结果前单位说:因为这是你写的,你要负
责到底!然后又说因为他们的县市8月才开始审,就要求我把初审后要修正的修正,
想请问若我拒绝去处理这件事情,站在法理上我是否有过失或是不对之虞?
再麻烦先进老师给与解惑!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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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老师的回复,补充几个我没有表达清楚的,我的代理约是到6/30,我也在6/30完
成课程计画,到七月时,因为还在学校帮忙补救教学,当时在校内初审的时候又再修了一
遍,现在我到了新县市,也没有那些电子档了(当时利用校内网络分享直接给教学),然
后现在学校说要寄给我 叫我自己找时间修完寄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