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别:幼儿园商借教育处缺代理教师1名。
(二)名额:1名。
(三)聘期:108年8月1日起至109年7月01日止。
(四)报名日期:
第4次招考-108年7月25日(四)上午9时至10时00分止。
第5次招考-108年7月26日(五)上午9时至10时00分止。
(五)甄选日期:
第4次招考-108年7月25日(四)上午10时至10分起(逾时恕不受理)。
第5次招考-108年7月26日(五)上午10时至10分起(逾时恕不受理)。
(六) 报名者须符合下列资格之一:
1.具有各该教育阶段、科(类)合格教师证书者。
(具有幼儿园教师证书,第2次后放宽为具教保员资格)
2.修毕师资职前教育课程,取得修毕证明书者。
3.具有大学以上毕业者。
(七)征选简章:http://bit.ly/2M7xIm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