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国小专辅教师批公文

楼主: hafiz (超狐狸)   2019-07-21 17:40:17
各位教师板的先进们大家好
本人是今年新进的国小专辅教师
过去本人曾有几年的一般代理教师经验,也有几年的兼任行政经验,也有代理专辅经验
我知道依据国中小辅导教师设置要点第六条五款
国小六班以下 专辅教师可兼任辅导主任或组长
本校有十九班,辅导室的组织只设置主任一人
因此被要求要“批公文”来“协助行政”
本人疑惑:使用自然人凭证登入公文系统批公文需有权限
若专辅可批公文并且往上呈,代表权限被开至组长
如此 是否是行“兼任行政之实”但无“兼任行政之名”
是否有违法疑虑?
若学校“要求”,该如何应对较为适宜?
感谢教师板的大大们!
作者: cindywei1234 (饼干)   2019-07-22 01:08:00
各县市状况不同,编制也不同,专辅不得已得做许多行政业务、批公文、代课的也有,建议先询问该县市专辅群;本身待的学校22班辅导室就被裁撤,并入学务处因此许多行政也是要协助也有遇过19班左右的专辅要协助批公文的,拿捏专业界线很重要,有时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按照法规来,不得已需协助时还是要让学校知道我做的不是责任而是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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