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 ] 金门县金沙国中 童军代理教师

楼主: sonesnsdsosi (FOREVERSONE)   2019-06-29 19: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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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甄选领域别及名额:
代理教师(薪资:自108年8月1日起薪至109年7月31日止)
综合活动领域(童军)-正取一名,备取若干名。
三、应甄资格条件:(应符合甄选领域别暨下列各款之一)
(一)依据“中小学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聘任办法”(民国105年06月29日修正)
第三条规定办理。
1.具有各该教育阶段、科(类)合格教师证书者。
2.无前款人员报名或前款人员经甄选未通过者,得为具有修毕师资职前教育课
程,取得修毕证明书者。
3.无前款人员报名或前款人员经甄选未通过者,得为具有大学以上毕业者。
(二)无教师法第14条第1项各款及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第31条、第33条规定情
事且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三)男性须役毕或无兵役义务者。
四、本校代理教师甄选作业采一次公告分阶段招考方式办理。
五、报名资格:
(一)第一阶段:
1.具有各该教育阶段、科(类)合格教师证书者。
(二)第二阶段:
1.具有各该教育阶段、科(类)合格教师证书者。
2.具有修毕师资职前教育课程,取得修毕证明书者。
(三)第三阶段:
1.具有各该教育阶段、科(类)合格教师证书者。
2.具有修毕师资职前教育课程,取得修毕证明书者。
3.大学以上毕业者。
(四)第二阶段及第三阶段资格,应以具出缺科(类)专长者,优先聘任之。
六、报名日期:三阶段统一自108年6月28日(星期五)上午08:00至108年7月1 日(星期一
)上午09:00止上班时间受理。
七、报名地点:本校人事室陈主任(金门县金沙镇国中路61号)电话:082-352560#33。
八、报名方式:可采亲自报名、传真 (082-352264)或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办理(传真或电子邮件报名后请电话082-352560#33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并于报到时缴
交正本确认)。
九、报名手续:
(一)报名表。
(二)最近二吋正面脱帽半身照片1张(请黏贴于报名表)。
(三)国民身分证影本一份(正本验毕发还)。
(四)学经历证件(含本科教师证、本科系毕业证书、服务(离职)证明、服(免)兵
役证明等)。
(五)切结书(切结无教师法第十四条各款情事及其他相关事项) 。
十、甄选日期及地点:
(一)日期及时间:
1.第一阶段:108年7月1日(星期一)下午13:30。
如无第一阶段人员报名或第一阶段人员经甄选未通过者,办理符合第二阶段
资格者甄选。
2.第二阶段:108年7月1日(星期一)下午14:30。
如无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人员报名或前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人员经甄选未
通过者,办理符合第三阶段资格者甄选。
3.第三阶段:108年7月1日(星期一)下午15:30。
(二)地点:依报名人数,若更改地点,悉依本校办理公告为准。
1.报到:依各阶段规定时间30分钟前到人事室完成报到。
2.休息室:一楼综合二教室。
3.试教:地点:抽题准备地点─图书室、试教场地─会议室。
4.口试—视听教室
※口试结束后请依指示离开场地,请先到休息室休息,避免影响考试秩序。
十一、相关讯息公告网站:
本校网站\一般行政公告(http://www.ksjh.km.edu.tw/)。
金门县教育处网站\公告讯息(http://www.km.edu.tw/)。
十二、甄选方式:先进行试教(教学演示)及口试,再进行资格审查。
(一)学经历:占20%。
1.具合格教师资格加十二分,未具教师资格但已修毕教育学程者加五分。
2.具中等学校教学经验者每年加一分(最高五分)。
3.具甄选科目大学以上本科系所毕业者加三分。
(二)试教:占50%。
1.教材范围:
综合活动领域-童军试教以“翰林出版社”第三册教材。
2.考生请于甄选时间提前30分钟到场报到并抽签决定试教顺序,未到者由主办
单位代抽;逾时未能进行试教者,取消应考资格。
3.依抽签排定顺序准备20分钟,每科各试教10-12分钟。
4.试教时间每科以12分钟为限,第10分钟时按短铃一声,时间截止按长铃一
声即结束。
(三)口试:占30%。
1.试教结束后即进行口试,口试时间以8-10分钟为限,第8分钟分钟按短铃一
声,时间截止按长铃一声即结束。
2.依表达能力、教育理念、仪容举止及服务抱负等项目评定。
十三、各甄选项目以各分项累加计分,试教或口试原始成绩未达70分者不予录取。
十四、甄选完成后依成绩高低顺序,提请本校教师评审委员会审查,审查通过后由校长
依序圈选录取人员。
十五、甄选正取及备取名单订于甄选当天下午20时前公布。
(一)金沙国中网站\公告讯息:(http://www.ksjh.km.edu.tw/。
(二)金门县教育处\公告讯息:(http://www.km.edu.tw)。
(三)以电话通知考生。
十六、录用人员应于108年7月2日下午16:00前携带学经历证件到本校人事室办理
报到,逾期以弃权论,并由备取人员依序递补。
十七、经甄选合格拟予聘任人员如系政府机关或公私立学校现职人员,于应聘时应同时
附具原服务单位离职证明书。
十八、本简章陈报教育主管机关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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