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 ] 花莲高工代理教师甄试-国 英 数 辅 特 电

楼主: weirenn (下雨天的味道)   2019-06-25 19:08:26
欢迎各位来花莲教书
http://bcc.hlis.hlc.edu.tw/files/14-1000-17432,r12-1.php?Lang=zh-tw
公告本校108学年度第一学期第1次代理教师甄选简章
壹、甄选类科、缺额及代理期限:
1 国文科代理教师(日夜间排课)1名
代理延长病假,代理期限:自108年8月1日起至109年1月31日止。
2 英文科代理教师(日夜间排课)1名
代理延长病假,代理期限自108年8月1日起至109年7月31日止。
3 数学科代理教师(日夜间排课)1名
代理留职停薪,代理期限:自108年8月1日起至109年1月31日止。
4 辅导科代理教师1名
代理延长病假,代理期限:自108年8月1日起至109年1月31日止。
5 特教科代理教师1名
代理期限自108年8月1日起至109年7月31日止。
6 电子科代理教师1名
代理期限自108年8月1日起至109年7月31日止。
贰、报名日期及方式:
一、时间:
第一阶段:
108年6月25日(星期二)上午8时起至108年6月29日(星期六)下午17时止;
第二阶段:
108年7月2日(星期二)上午8时起至108年7月2日(星期二)下午17时止;
第三阶段:
108年7月4日(星期四)上午8时起至108年7月4日(星期四)下午17时止。
二、方式:
一律采取线上报名,网址请由本校首页右侧报名系统登入(本校网址
http://www.hlis.hlc.edu.tw/)
参、报名资格条件:
具有中华民国国籍者(大陆地区人民来台定居设籍未满10年者,不得参加甄选)及无教师
法第14条第1项各款情形及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第31条、第33条规定之情事,并具备下列资
格之一者,始得报考:
一、第一阶段报名:须持有中等学校该甄选科别合格教师证书且尚在有效期间者 。(已取
得合格教师证书之非现职教师,92年8月1日前未脱离教学工作连续达10年以上)
二、第二阶段报名:【如第一阶段无人报名或甄选结果从缺,则进入第二阶段报名,请随时
注意本校网站公告。】
(一)须持有中等学校该甄选科别合格教师证书且尚在有效期间者。
(二)具有修毕该甄选科别中等学校师资职前教育课程,取得修毕证明书者。
三、第三阶段报名:【如第二阶段无人报名或甄选结果从缺,则进入第三阶段报名,请随时
注意本校网站公告。】
(一)须持有中等学校该甄选科别合格教师证书且尚在有效期间者。
(二)具有修毕该甄选科别中等学校师资职前教育课程,取得修毕证明书者。
(三)具有该甄选科别之大学以上相关系所毕业者。
持国外学历证件,应加附中文翻译本及驻外单位验证之学历等证件;其教育专业科目及专
门科目需达教育部规定之标准。
应考人经发现有冒名顶替、伪造或变造应考证件、不具备应考资格、以诈术或其他不正当
方法,使甄选发生不正确结果之情形,于甄选前发现者,撤销其应考资格;甄选后录取名
单公告前发现者,不予录取;录取名单公告后发现者,撤销其录取资格,如涉及法律责任
由应考人自行负责。
其它详情及相关报名表格请参阅附档简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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