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全教总声明稿】针对日前有家长团体质疑

楼主: NFTU (全教总)   2019-06-14 10:09:32
【全教总声明稿】 发稿日期:2019年6月11日
针对日前有家长团体质疑本会接受教育部补助三千万之事,起因是因为全教总邀请特定团
体公开辩论大学考招的公共政策,这些不同意见的团体不愿意辩论,反而刻意丢泥巴,全
教总不愿意随之起舞,但也不能不说明,所以选择今日说明如下:
一、 所谓“行政院教育经费基准委员会”:该委员会是依据“教育经费编列与管理法”
所组成,法定任务是1.教育经费计算基准之研订。2.各级政府之教育经费基本需求之计算
。3.各级政府之教育经费应分担数额之计算。具体简单讲,就是在审定中央与地方政府教
育经费分担的计算式,完全不碰触任何个别补助案,更不用说有“分配”经费的审议。即
便同样是依法成立的“教育经费分配委员会”,也仅是针对教育部已完成的经费编列是否
合乎相关办法进行审查,也完全不涉经费的“分配”。这些团体没有将法律规定和事实了
解清楚,就任意含沙射影,只是让公共论述品质大幅降低。
二、 所谓“补助三千万”:公共预算本来就有执行的多元途径,有些公务预算透过委托
或是补助,结合私部门资源以达到公共行政的目的,这是民主国家常态。现在的事实是执
行这些公务预算,不是只有全教总,一向攻击全教总的组织也有教育部的补助,不会因为
规模大就有问题,这可由全教总在去年拉下不适任教育部长,平时对抗教育部各项不当政
策,向来以公开透明论述公共政策等等做为得到印证。社会大众应该是检视教育部各项补
助或委托案的公共效益,而非不问是非的污蔑。同时,全教总这些补助,主要用在推动教
师专业支持系统、提升教师专业,不可不察。
三、 所谓“理事长不授课”及“代表性”:全教总理事长有授课,与多数学校主任授课
数量相同,这是必须先澄清的。但是,就算全教总理事长不授课也是合理,工会法本就有
明定会务假,例如各国营事业工会均有数人全时间公假处理会务,而全教总会员人数比各
国营事业工会有过之而无不及,给予数位干部全时间处理会务本就合法、合情、合理。至
于说全教总理事长没有“代表性”,简直匪夷所思;全教总是全国最大教师团体,98%会
员是现职教师,且定期改选,如果理事长没有代表性,请问谁有代表性?
公民团体推动公共政策是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方式,但公开论述或指摘应先做好看懂法规
,明了事实的基本功课,至少也应该做到基本的查证工作。倘若仅凭个人主观好恶而做出
与事实不符的论述和指摘,不仅是拉低公民团体的论述水准,更是给青年学子的不良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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