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憎恨教师、颠覆专业的革命性版本

楼主: ccc9002 (nostomania)   2019-04-14 02:01:45
这次修法和一直反权威的冥党主张背道而驰,反权威最爱树立权威,台湾已经变专制权威
国家,民主大开倒车。
行政院版教师法修正草案第14条第13款:
十三、行为违反法规,且违反教师专业伦理、学术伦理或损害教师职务之尊严,经学校
查证属实,有解聘及终身不得聘任为教师之必要。
这一条真的很恐布,因为什么伦理、尊严,都是抽象的,很难具体量化。因为难认定是
否违反伦理、损害尊严,就很容易入罪,以后老师上课都要草木皆兵了,也不敢管学生了
,因为一不小心就会被解聘以及终生不得聘为教师。
随意解读,可以罗织罪名让家长校长整肃异己。
这次教师法恶修,将造成无法想像的伤害,一不小心下星期可能就会审毕,迳送院会二、
三读,真通过了,可能要担心的并不是退休金被砍多少,而是能不能领得到!
本次修法完全不是行政院所说只是要处理“不适任教师”,草案大幅增加解聘、不续聘、
资遣的规范(许多是过去所无),根本就是“清算斗争教师法”,将让威权与白色恐怖再
度回到校园:
1.处理解聘、不续聘、停聘时,教评会教师代表人数不过半。并且只要二分之一以上出席
及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即可(原三分之二以上)。
2.处理不适任(教学不力及违反聘约)之教师专业审查会"未"明订教师代表人数及比例

3.未来校内不是只有教评会才能做成教师解聘或不续聘之决议。
4.过去教师兼任行政职务仅是兼职,且铨叙部早有明文免除公务员身分不影响教师身分。
修法后将来教师不得拒绝接任行政职外,将来违法免除公务员身分同时剥夺教师工作权。
5.未来如果教师从事社会运动或街头陈情活动,不小心因违反集会游行法,即便判处罚金
,也构成解聘事由。
6.教学不力仅能解聘、不续聘。(目前法令可资遣)
7.解聘教师可以是未严守教师专业伦理、违反学术伦理、损害教师之尊严,并且要求教师
应“本于良知,维护教师职务尊严”的义务。
8.体罚或霸凌学生“未”造成身心严重之侵害,便可以解聘。
9.寒暑假来返校几天改由中央订定。
媒体的修法报导很表面 ,实际上修法的细节影响真的很大 。
本来对于超额有优先介聘或辅导任职的保障 ,在新法中被拿掉 。加上讨论“解聘、停聘
、不续聘”的教评会的成员有调整,所以我们很容易就可以被操作资遣!
!!全教产发动教师动员抗议恶法修法!!
https://is.gd/Sp5P7P
作者: candyrain821 (静谧.祕境)   2019-04-14 08:54:00
何必事后诸葛?日后,两工会动作能多一点大一点,存在感强一点吗?有工会被搞成那样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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