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inyurl.com/y2fb857y
最近最重大的教育消息,莫过于教师法修法的相关讯息,请大家一定要注意,并关心修法
的进展,因为这攸关我们的工作权。事实上,除了行政院所提的要处理“不适任教师”之
外,许多条法规的修改都与老师们切身相关,诸如:
1. 处理解聘、不续聘、停聘,教评会应增聘学者专家,使未兼行政之教师代表人数,少
于委员总额二分之一(而非教师超过一半,第九条)。
2.以后教师不得拒绝接任行政(第三十二条之十)。配上依公务员惩戒法应免除职务处分终
身不得再聘(第十四条之五)。
3.寒暑假来返校几天改由中央订定(第三十五条)。
4.解聘教师可以是未严守教师专业伦理、违反学术伦理、有损教师尊严(第十四条之十三)
,未达停聘很审酌情节停聘6个月至三年(第十八条)。
5.所有高中以下的教师都必须要被“教师评鉴”(第十七条之一)。
6.不是你违反性平,但是你未通报,致再发生性侵事件应免除职务处分终身不得再聘(第
十四条之十)。
上次年金被减,绿教总发公文给各校,呼吁大家不要上街,这次连工作权都有可能随时不
保,连正当的寒暑假休假都可能会被剥夺,大家还要听绿教总的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