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据:
一、教育部颁订之“中小学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聘任办法”。
二、教育部颁订之“公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甄选作业要点”。
贰、甄选类别、名额及代理期限:
一、类别、名额:国小普通班代理教师正取2名,备取若干名。
(一)四年级级任共1名。(延长病假代理一位)
(二)自然科任1名。(悬缺代理一位)
二、代理期限:
ꂠꂠꀠ(一)四年级级任(延病代理):108年2月4日起至108年6月30日。
ꂠꂠꀠ(二)自然科任(悬缺代理):108年2月11日起至108年6月30日。
参、薪资待遇:依照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5年3月16日高市教人字第10531565800号函规定
以学历为叙薪标准,并依据教育局97年6月11日高市教人字第0970022380号函规定代理教
师自97学年度起停止办理成绩考核。
肆、甄选资格:
一、具有中华民国国籍者。
二、具国小合格教师证者(不含退休教师);或具有修毕师资职前教育课程,取得修毕证明
书者;或具有大学以上毕业者。
三、无“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第31条、第33条及“教师法”第14条各款情事及有损师道之
不良纪录者。
四、男性须役毕或持有免服兵役证明者。
五、持有身心障碍手册之老师为佳。
伍、公告方式:
一、自108年1月17日(星期四)起至108年1月20日(星期日)止,公告于高雄市援中国民
小学网页讯息公布栏(网址:http://school.kh.edu.tw/index.html?WebID=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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