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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跟大家问的不太一样
根据介聘作业要点
七、..........最多可申请原服务同一教育阶段三种介聘科(类)别,惟如非现应
聘任教科(类)别,须取得该介聘科(类)别专长教师证后,同级公立学校该科
(类)别最近三年内任教一年以上之证明文件(当年度每周应授正式课程时数二分
之一以上)。
请问每周应授1/2“以上”是包含1/2还是不包含要超过?
例如应授10节,二专授课5节还是要6节才能第二专长介聘?
以前数学老师都说以上是包含,超过不包含,行政法规以上也包含本数,但有人说介聘二
专要超过
麻烦有经验的大家解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