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询问各位同仁前辈
小的近日短期代理两个多月的辅导教师
主要工作是批覆公文、办理业务、授课(一周四五堂)、个案管理/追踪
才短短几天就有点吃不消了
第二周就开始加班晚归
因为仓促被推上火线
交接的时候很仓促不清楚
很多业务都不熟悉
协寻其他同仁帮助,但处室大家平常都很忙碌的情况下
终究还是造成别人麻烦和困扰
和身边教职朋友闲聊
他们都说短期代理 (未满三个月、日薪制) 兼行政职
是游走在教育部规范边缘
查询了代理教师聘任要点
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25197
没有特别说明行政职的部分
可是我是有被加进校务系统里
以正式代理教师的名义聘用
但我的福利和薪等都差了代理教师一大截
代理现在应该都有规定的假和年终、年资
想了解这个部分,短期代理可以视为代理职务聘用吗?
学校到底有没有越界的状况
ps 其实知道了好像也不能怎么样
短短两个月咬咬牙就过了吧
只是过往都是当代课教师
第一次代理现在有点后悔了,只能说以后要再考虑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