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令
中华民国107年11月16日
台教师(二)字第1070199162B号
修正“中华民国教师专业素养指引-师资职前教育阶段暨师资职前教育课程基准”,并自中华民国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中华民国教师专业素养指引-师资职前教育阶段暨师资职前教育课程基准”
部 长 叶俊荣
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4219/ch05/type2/gov40/num13/Eg.htm
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4219/ch05/type2/gov40/num13/Eg.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