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因站导护而实际被判赔的案例?

楼主: zamp (測試帳號)   2018-09-30 02:42:58
是这样的,几年前教师圈就开始流传站导护出事被告的例子,当时的我深信不疑,但又
不敢拒站,战战兢兢的。“校园法律实务”我也有一本,有拜有保庇的概念。
后来教师板有篇文章说,那些案例似乎都查不到,唯一只能查到的花莲的佳民国小案。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441870988.A.5B8.html
我记得当时也随手查了一个案例,真的查不到,不确定到底是假消息或者是自己的搜寻
能力太差?后来就逐渐淡忘。
近日板上又讨论到导护一事,有人又重贴了以下连结: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441725897.A.F47.html
其中案例(5)的内容如下:
93年 5月27日的判决,台中县内有一名导师因要执行导护工作,离开教室,结果一名学
生不慎遭热水烫伤腿部,家长怒告老师擅离工作岗位,这名老师被以业务过失起诉,一
审并判决有罪。其判决理由是:“教师职责主要在照顾班级学生以确保其安全。”
我想这一案连判决理由都有写了,应该很好查吧?所以认真的查了判决书,结果如下:
1.使用“教师职责”搜寻判决书主文,没发现此案。
2.使用判决日期“93年5月27日”搜寻,没发现此案。
3.使用“过失伤害”,并扩大搜寻台中地院93~94年判决书,没发现此案。
接下来我又搜寻文章出处,发现部分文章有标注来源“张明慧,93.05.27”。
经google后发现张明慧为联合报记者,主跑中县文教新闻,目前仍在职,所以我搜寻
联合报的历史报纸,费了一番功夫,终于看到了标题是“导护约定书 校长不想签”
的原始报导:https://imgur.com/a/fNrJrd2
报导提到此案例是“台中县教师会”的说法,并没有提到判决日期和理由,对案情亦
未详述。
不知道是当时的台中县教师会鬼扯,还是记者写假新闻?
后来我又用关键字“导护”,把司法院判决书查询系统能查到的所有判决书都扫瞄一
次,也只有看到佳民国小案,其他的都没查到。而佳民国小案在第二审就改判免赔,
三审维持二审判决。
我开始觉得,因为站导护被告,可能只有佳民国小一案,其他都是以讹传讹,杜撰出
来的。
有高手可以帮忙提供资讯吗?
作者: candyrain821 (静谧.祕境)   2018-09-30 08:22:00
推一个,期待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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