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po
课务安排可以再讨论,主要需求为地理专长。可兼授国中社会科。
斗南高级中学107学年度第5次高中、国中代理、代课教师甄选简章
一、依据:
o 教育人员任用条例、教师法、师资培育法及各施行细则。
o 中小学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聘任办法。
o 公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甄选作业要点。
o 依据107.08.09府教学二字第1072427647号函。
o 依据107.08.07府教学二字第1072427271号函。
二、甄选科别及名额:
(一)代理教师:
高、国中部 科 别 缺 额 备 注
国中部 社会科 1名(备取数名) 国中1000专案增置缺(需兼高中部课务) 甄试成绩未达八十分者,不予录取
三、聘任期间:
自民国107年8月29日起至108年7月1日止。(日期以教育处公告为主,安胎延长病假、保留缺之代理至原因消灭为止)
四、公告简章时间地点及方式:
即日起至107年08月27日止在全国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选聘网、云林县教育网与本校网页公告。
五、索取简章:
简章、相关报名书表请迳至本校网站下载填写(请一律使用A4白色纸张打印)
六、基本条件:
o 无“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第三十一条各款及第三十三条之情事者。(附件一)
o 无“教师法”第十四条第一项各款情形者。(附件二)
上述二项,倘报名时未发现而于聘任后发觉,应予以解聘。
七、报名资格:(本次招考为第5次招考)
第1次招考 1.依“中小学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聘任办法”第三条规定办理。
2.具有甄选科别国中教育阶段合格教师证书合格教师证书,且证书尚在有效期限者。
第2次招考 1.依“中小学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聘任办法”第三条规定办理。
2.具有甄选科别国中教育阶段合格教师证书,且证书尚在有效期限者;或甄选科别国中教育阶段师资职前教育课程取得证明书者。
第3次以上
招考 1.依“中小学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聘任办法”第三条规定办理。
2.具有甄选科别国中教育阶段合格教师证书,且证书尚在有效期限者;或甄选科别国中教育阶段师资职前教育课程取得证明书者或大学以上毕业者。
八、证明文件如有伪造或不实,纵因甄选前后未能查觉而予录取,一经查证属实,录取无效。
九、报名日期、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日期:
第5次 107年08月27日(星期一)上午08时00分至09时00分止
※如当次无人报名或报名甄选未通过者,依序办理续招甄选工作,若当次甄选足额则停止下次甄选作业。
(二)地点:本校人事室(TEL:05-5972059#811)。
(三)报名方式:亲自报名或委托报名(需备妥委托书),不受理通讯报名。
十、甄选日期:
第5次 民国107年08月27日(星期一)10时00分起
※依序进行口试及教学演示,甄试时间结束前经3次唱名未到者以弃权论。
十一、甄选方式及分数比率:
(一)代理教师教学演示(试教5-10分钟):占百分之六十。
演示内容:
高、国中 科目 演示内容 备注
国中部 社会科 高一上册地理(翰林版) 自选一单元
(二)代理、代课教师实务口试(每人5-10分钟):占百分之四十。
※考试时间视报名人数多寡,弹性调整日期及时间。
十二、放榜日期:甄选当日立即公告于本校网站公告栏及本县教育网。
十三、报到日期:录取人员应到本校人事室报到并亲自参加本校教评会审查(另行通知)通过后由校长聘任之;逾时未报到取消其受聘资格。
十四、本简章如有未尽事宜,悉依有关法令规定办理。
十五、附则:
o 应考人应试当天需携带身份证件(或含相片可辨试身份之证件)以便试,应考人之基本条件、报考资格,如于录取介聘后发现不符或有伪造不实者,撤销其资格并负法律责任。
o 甄试当天如因天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原因需延期举行,以本校网站公告为依据。
o 教师服务期间,如有不适任情形,学校行政单位应就具体事实提报学校教师评审委员会依教师法等有关法令办理。
o 凡已办理过资遣或退休者,请勿报考。
o 经甄试录取学校聘任后,应缴交公立医院体格检查表及胸部X光检查正常之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