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带的是毕业班,毕业考后因为班上有园游会的盈余
所以答应带小朋友们出去吃饭。于是利用毕业典礼前的时间
带全班的小朋友和部分愿意参与的家长到市区吃火锅。
经费来源是盈余,不足处则是由本人补齐,事前也报请学务处
与校长,得到允许后,也写好请假卡,并通知当日厨房不用供餐。
原本以为这样程序完备即可,没想到事后同校老师大肆宣扬这
是违法情事,并投诉至教育局,目前正在写报告要回复教育局。
请问各位先进,我有那个地方程序不完善?导致我需要接受调查
下礼拜要毕业典礼,各县市的教甄也要开始了,一边打报告一边
准备教甄,真的感觉蜡烛两头烧。
以上,这非我本人经历,是发生在亲人身上的事情。
那群老师也有自己的摇尾系统,或许此文PO出后就有人来笔战,
也开始会有勿忘督割的声音,甚至开始有人挖我过去文章
为保护"当事人",我就用我这老帐号来PO文,要战就来战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