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鲁目前担任导师职务
因为自己带的班级下学期要代表学校参加竞赛
所以跟全班约好寒假的某几天返校集训
在此同时 想说上签呈跟校方争取本鲁返校集训时 日后可以依照实际时数补休
结果人事给了一个文 说这个补休是不行的
https://upload.cc/i/RXHkDd.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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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意思是说
1. 未兼行政的教师 寒暑假不是你的法定特休假
只是单纯因为学生放假 所以你可以不用到校
2. 只要学生有任何活动 需要你指导 那你就有义务要指导
当下 我就直接回人事说:
他们比赛 依照法规 指导不是我导师的职务 我只是好心帮忙、为校争光
既然我无法申请补休 那很简单 我叫学生寒假不用来 这样我也就可以不用来学校
讲完 人事也无法讲什么
只是 看到文之后 心里有几个想法
先针对(2)的感想回答
既然官方认为指导学生是义务
那如果无限上纲下去 那对照之前赖清德对长照时的说法 意思不就是叫老师们多做功德??
再来就是针对(1)
既然寒暑假并非教师的特休假 那 我们有权利要求政府名正言顺的给予我们特休假吧!
不过 只是单纯想问各位 如果依照我原先的做法 申请补休 各位会觉得太超过嘛?
亦或 有其他更好的方法?
感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