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大概是这样
我接到的代理聘书是到107.7月 原导师请育婴假
今天学期最后一天上课 学生放学后
突然原导师跟我联络说他要复职了
且跟我要月底的薪水7000多块的薪水
要退钱给她
没被告知的情况 我觉得很错愕也沮丧
因为代理已经很不稳定了
本来已经准备好下学期再继续奋斗
没想到就这样被赶走了
我知道当初应考时就有一条
"上开职缺为“留职停薪”、“长期病假”、“支援市府”、“兵缺代理”之ㄧ者,如代理
(课)原因不成立或消失时,应即结束聘任。"
代理代课真的是免洗用的
但学校的作法有没有不合法的地方?
月初领到的薪水也把孩子带到放寒假了
突然间马上被离职 还被追讨寒假薪水
真的有够悲哀
请前辈给与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