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老师单身喔”台南狼师传讯骚扰女学生

楼主: louic (...)   2017-06-19 21:09:14
※ 引述《sony577 (双姓:《姓名权》平等!)》之铭言:
: 一名台南女大生在《Dcard》上传同学间与老师对话截图,期间老师透过电子信箱、脸书
: 、LINE等通讯软件,不断向女学生表达“关心”,先是以找工作开启话题,“老师很关心
: 你有没有找到工作喔,要加油喔”、“对了,老师是单身的喔,我已离婚六年了”、“现
: 在要过来吗?”、“还是你传一张你们旅行的照片给我看”、“对了,老师是单身的喔,
: 也有意寻找第二春喔”。
: http://hottopic.chinatimes.com/20170617002034-260803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497820186.A.BBB.html
: ※ 编辑: sony577 (36.228.231.7), 06/19/2017 05:10:47
: → louic : 低卡的文..在转贴上,还是要斟酌一下 06/19 06:20
: → louic : 该文在八卦版首贴,但没有什么回应..感觉.. 06/19 06:33
: → sony577 : 那些狼师有"脑袋"吗? 女学生是有"父母"的人耶!!!!!! 06/19 08:07
^^^^
: → sony577 : 当"父母"的人 会赞同"狼师"行为吗?????? 06/19 08:08
我不了解您所谓的“脑袋”是什么意思?
就长年在八卦版的经验,Dcard(低卡)的文章,总是要等文章多点后续
再下定论。
您贵为人师,在处理事情时,都不用先查证的吗?只凭一篇片面之言,就
下定论?台湾的媒体风格就抢快为主,查证再说,反正台人忘得快。
是否媒体都是可信的?公民上所提的“媒体识别”,我们如何教学生?
这篇文章很早就出现,但是都等不到后续的发展?也许是我没有跟到新闻。
但,我们教学生“无罪推定论”,却反而自己先默认有罪的立场?
就算是法院的判决旷日废时,性骚扰受害人可请检察官会侦查,
等检察官起诉,再发文,可信度就大为提升了。
我回文并不是要为“狼师”辩护,而是消息的来源若是流言蜚语,应该要再
多等考证再转贴才是。
转发一则新闻:
“13岁少女指控,前年2月5日下午4点时许,她到学校询问教师理化问题,两人
在校园散步时,行经学校二楼802教室,她进入教室拿东西时,教师趁机亲吻
她,摸她屁股、用手指插入她的阴道,下午5时许,教师载少女返回住处,途
中折返到学校停车场,又在车内抚摸她胸部、指奸她,并强迫她口交。
少女返家后,少女胞姐发现少女与教师在通讯软件聊天的内容不单纯,向警
方报案。(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531769)”
后续还有法院判决,若法院判决之前就转贴了,该理化老师就是“狼师”了
但结果呢?
“法官再向软件业者求证,讯息无变造可能,两次时间都过短,能否发生少女
指控情节,启人疑窦,且有证人看到少女与教师在停车场时,四面车窗都摇
下,认定少女说法有疑,判教师无罪。”
若判决前,就已满城风雨,谁又能还该“老师”在判决之后的公道?
作者: candyrain821 (静谧.祕境)   2017-06-19 21:52:00
老师为了自己的清白可以反控诬告吗?那名誉毁损怎么办?应该告哪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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