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罢免版主须知)

楼主: Abill (白焰)   2017-06-05 22:39:40
既然大家对版主充满了怨怼
那么就照制度来吧!!!
https://www.ptt.cc/bbs/ChangHua/M.1415632823.A.ADC.html
依照这个网站
我们要先去小组版 也就是 L_LifeJob 申诉
申诉成功后 再去 LifeRecallBM 联署
注意 申请人的资格必须是 发起人须符合资格登入300且发表200
且发起联署成功以后一小时内将连署文转录至该看板及
小组事务板告知进行罢免连署中。
连署过后要两天内到小组版 L_LifeJob 申诉
连署有效票为登入次数 250 次以上
基本连署门槛之定义为有效支持票50以上
且有效支持票数高出有效反对票数的1/2以上
希望大家能成功了 然后顺利换个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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