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淘汰不适任教师 教团促教评会修法

楼主: dinosaur610 (dinosaur)   2017-05-31 22:15:04
贴这篇新闻(最下面)主要是要让各位笑笑,也是提醒各位老师,
看这些校长、家长团体的素质,好夸张,我都不晓得他们有念过书吗?
你真的愿意让这种素质的人摆布吗?
教评会未兼行政教师比例不得少于1/2,以及各种法规人数比例有其脉络可循,
随便一个念过教育法规、原住民法规的都知道1/2的脉络、原由,这些团体真夸张。
还是说他们觉得
原住民法规;行政法;性骚扰防止法一堆法理面的1/2都是乱订的?真的好可怜。
随随便便讲出一个数字,然后就去游说,我不晓得这些团体和同意游说的立委
是不是都没人读过书?看起来很有可能。
简直就是给小孩子最坏的示范,示范霸凌、示范斗争、示范无脑办事。
如果政府被游说成功随意修改数字,便是针对、霸凌、欺负老师的证据。
也希望过度自信的老师不要太高估自己,
我们不是怕自己不适任,是怕无脑的人太多,以为我们不适任。
我们不要让无脑的人毁了这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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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新闻:
全国校长协会、全国家长团体联盟、台湾家长教育联盟、
中华民国各级学校家长协会发布声明,不适任老师犹如校
园不定时炸弹,现行教评制度容易受人情左右,校园反而
成了不适任老师的庇护所。
不适任教师议题延烧,教育部昨天决定推补习班实名制,
两周内全面清查全国补习班教职员工名册,剔除狼师。另
外,最近也有媒体报导“逼拔助听器,劣师霸凌听障童”
,让新北市教育局长林奕华站上处理不适任教师的最前线
。先前也有“叫学生吃垃圾”的不适任老师,因申诉成功
回锅续教,都引发社会关注不适任教师难处理的问题。
按目前的不适任教师,首先该校要报请教育局,最后由教
育部核定处以解聘、停聘或不续聘,走完所有程序至少需
一年,甚至更久。但若教师不接受决议,还可寻求救济途
径,包括申诉、再申诉、诉愿、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
至少长达6年,甚至超过10年。
政府对教师的保护,不仅有辅导期,还能申诉,而民国97
年还增加了资遣的规定,被资遣的教师至少都还有2百万
到3百万元的资遣费,比起民间企业,相对优渥,但不少
被资遣的老师还是不满意。
校长和家长团体表示,行政院会十年前就通过的“教师法
”修正草案,送交立法院审议,包括把教评会组成的教师
比例由二分之一降到五分之二,除了可避免“师师相护”
,将能更有效地处理不适任教师问题。
校长和家长团体主张,教师法修法应修正教评会组织办法
,包括委员比例未兼行政教师不得超过一半;也因加入应
落实教师实质考核,以教师专业规准为内涵,进行实质考
核,并逐步比照公务人员甲等比例。
校长和家长团体建议,当校内开会决定解聘且相关委员会
也通过后,案子就应由官方接手,成立县市层级教评会,
例如市立学校交给教育局、至于国立学校交给教育部。政
府可以成立跨县市教师,或聘请教育教学专长大学教授担
任,跨县市教师与教授们加总需超过二分之一,四分之一
由驻区督学担任,四分之一由原县市教师会成员担任,决
议不用送回原学校,直接由教育局议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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