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年改方案出炉 全教总提出批评建议......

楼主: NFTU (全教总)   2017-03-31 11:45:38
《全教总新闻稿》发稿日期:2017年3月31日
年改方案出炉 全教总提出批评建议 要求国会采纳
昨天行政院、考试院分别公布年改方案与法案,检视官版方案,虽有多处采取全教总建议
,但仍有不少地方出现重大缺失,应进一步修正。
作为法治国家,行政部门的修法版本仍须经过国会审议,针对官方年改版本缺失,全教总
多次提出批评与建议,再次要求国会朝野党团回到专业修法,采纳全教总版本,落实基金
永续、世代共荣的年改目标。
全教总指出,行政部门的年改法案,至少出现以下缺失:
1.所得替代率造成年资不公,应往上做调整。(第37条,附表一)
按退休制度原理,有多少年资就应累积多少给付,行政院方案的所得替代率限制造成年资
越久,扣减比率越高,这和鼓励久任,延后退休年龄的做法背道而驰。全教总建议,应破
除替代率迷思,打开替代率天花板,让年改回到公平合理的主轴。
2.教师退休60起支不妥,宜改为85(年资+年龄)制。(第32条)
官版原规划所有职业别退休给付均于65岁起支,经全教总抗议,政府同意中小学教育人员
得提早5年于60岁起支,惟全教总无法接受,全教总认为官版中小学教师60岁起支方案,
不符家长期待,严重阻碍师资新陈代谢,且增加总体人事成本,全教总坚决反对中小学教
育人员60起支方案,建议国会朝野党团考虑其职业属性,中小学教育人员宜改为85(年资+
年龄)制。
3.已退、在职不应双重标准,建议维持一致。(第28条)
年金改革应采取公平一致标准,但行政院方案却是对已退、在职采取不同标准,包括退休
金计算基准、补偿金给予,均出现双重标准,全教总主张改革标准应该一致,补偿金一次
给付应与已退者相同,退休金计算基准,在职人员亦应与退休人员标准一致,避免产生争
议。
4.月退休金调整机制不明确,建议应先公布并入法。(第67条)
行政院方案对于月退休金调整机制,授权行政院会同考试院调整。此一授权并无明确调整
公式,将导致行政院、考试院权力过大,且让已退者退休金处于不明确状态,全教总要求
务必将调整公式说清楚并入法,否则坚决反对此一不明确之授权。
5.修法前育婴留职停薪年资亦应采计。(第8条第4项)
育婴留职停薪系为了提高生育率而设计,当初在明定育婴留职停薪制度时,就应该一并调
整退抚条例,当初的为德不卒,应该在本次修法中补足。
全教总理事长张旭政表示,年改会公布官方备选方案后,全教总第一时间就针对官版提出
诸多批评建议,并持续对行政院、铨叙部、教育部等行政机关进行游说。经过这一段时间
的努力,目前官版年改方案中已接纳全教总建议者如下:
1.成功争取保留公保养老一次给付:官版原规划取消公保养老一次给付,并将公保年金一
并纳入退休所得替代率限制下,在全教总强烈抗议下,官版已同意在职人员退休时可选择
一次请领。
2.成功争取提前领取公保养老一次给付:官版原限制65岁才能领取公保养老一次给付,在
全教总抗议下,政府已同意得提前领取公保一次给付。
3.政府采纳全教总提高基金绩效的建议:针对如何提高基金管理与投资绩效,政府方案业
已部分同意全教总长期主张,包括“先隔再救”、“扩大用人”、“绩优高赏”等。
4.成功避免改革陷入“肥高官、瘦小吏”缺失:此前历次年改,均出现“肥高官、瘦小吏
”缺失,在全教总长期论述、争取下,此次年改方案之退休金基数内涵,确定采纳全教总
长期主张,缴和领均以本俸(薪)2倍计算。
5.成功维持现行提拨分担比例:前次马政府年金改革,曾规划调整退抚提拨(保费)分担比
例,由35%(受雇者):65%(政府),调整为1比1,在全教总强力主张下,此次年改方案之提
拨分担比例维持不变,不让政府推卸其雇主责任。
6.争取到一次退休人员更高保障:针对选择一次退休金的退休人员,全教总建议政府应给
予这些已退休者转换机制,亦即让这群已退休者可以选择领回本金,目前政府业已部分采
纳全教总建议,同意退休所得超过替代率地板者仍得保留6%优惠存款。
7.成功争取年资并计等方案:全教总长期主张所有受雇者年资均应可携、并计,此次官版
方案业已同意新增年资保留、年资并计、年金分计制度,让受雇者在公、私职涯转换时,
不至于影响退休权益。
8.改革节省经费全数倒入退抚基金:原年改会方案,仅中央优存节省经费倒入退抚基金,
而全教总一再主张改革不是让政府得利,所有经费均应回归公教退抚基金。政府接受全教
总建议,本次法案规定“政府节省经费,全数挹注退抚基金”,如此可望延长退抚基金年
限,甚至解决财务破洞。
9.继续维持“国家负最后支付责任”之规定:年改会方案原拟取消国家负最后支付责任,
经全教总要求保留,本次法案仍维持原规定,以确保国家应尽之责任。
10.退休起支缓冲期调整:对于中小学教师退休年龄,全教总一再主张,应从75开始逐年
加1到85,即可退休起支。目前方案就缓冲期部分采纳全教总主张,惟退休起支年龄犹待
调整,全教总建议教育人员起支85制(年资+年龄)。
11.遗属年金维持二分之一:原年改会方案将遗属年金调降为原退休金之1/3,全教总游说
宜维持现行规定,行政院方案维持二分之一。
全教总表示,行政院法案出炉后,即将送进立法院审理,届时全教总将提出相对应的法案
,全力游说朝野立委,呼吁国会采纳全教总修正建议,期使年金改革能做到公平合理、基
金永续、世代共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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