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关于教师调动绑约及年限规定?

楼主: gloft (gloft)   2016-10-21 17:09:07
应该不少老师知道,今年介聘多了任满六学期的规定才可调动。
个人认为这规定很不合理,以往的介聘规则。
至少还有任满二学期,得因家庭因素或特殊原因者申请调动。
但从明年起连这条规定都没有了,板上沸沸扬扬再谈年金的同时,
但对于这条也是攸关教师重大权益的法条却是乏人问津?
现在的社会氛围,就是肯主动发言争取才有机会。
你不发声,别人就是一点一滴收掉你的权益。
当初强制绑三年这规定,居然都没有教师团体出来反对吗?
我希望教师们或板上比较可以帮忙的教师同仁,
一起发声争取若有家庭或特殊原因,可以任满两学期(一年)
得不受绑约三年,可参加市内外介聘。
比方说:
1.父母两人之一年满70岁,并欲调动至父母居住设籍地者。
2.父母之一有重大疾病证明,因故需调动至父母居住设籍地者。
3.需调动至夫妻或家人居住设籍地者
调动就是调成的人越多,开的缺额也才越多,机会也越大。
希望就算板上老师您目前条件已不受三年之限制,也好好考虑
一下这法条对教师的不便与箝制。看是不是有老师愿意针对这
法条的修正,来争取明年调动的机会呢?
作者: CityHunter17 (道因风雅存)   2016-10-23 09:45:00
你觉得不合理,所以呢?讲白一点,你觉得怎么样就怎样喔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