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教师兼任行政

楼主: hihilove (人以群分)   2016-08-11 20:57:04
您的算法才是对的
可以给人事看法规 教师请假规则
第8条
公立中小学教师兼任行政职务者,应给予休假,其专任教师年资得并计核
给,服务年资满一学年者,自第二学年起,每学年应给休假七日;服务满
三学年者,自第四学年起,每学年应给休假十四日;满六学年者,自第七
学年起,每学年应给休假二十一日;满九学年者,自第十学年起,每学年
应给休假二十八日;满十四学年者,自第十五学年起,每学年应给休假三
十日。
依照年资算 您是第七年 应是21天
※ 引述《rose55 (happy)》之铭言:
: 如提
: 小弟 之前代理年资四年
: 今年正式年资第三年
: 第一次担任组长
: 想请教板上好心的大大
: 小弟今年可有几天休假?
: 因人事室说 满第七年休14天
: 第六年前是七天
: 但小弟查是21天?
: 不知是否有误?
: 烦请好心的大大回复~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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